“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在部分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选择了21家法院开展破产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江山市人民法院同时入选改革试点单位行列。浙江是我国破产案件数量较多的省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直在推动破产审判工作的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进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以及各级法院对破产审判包括房地产企业破产等专项领域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调研工作。 鉴于此,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拟联合改革试点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举办“中国破产法论坛房地产企业破产专题研讨会”,由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和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协办。现面向全国破产法专家学者诚挚约稿。
12月27日
2015
会议日期
初稿截稿日期
注册截止日期
2018年04月01日 中国
2018年中国破产法论坛:破产法实施配套制度2016年08月13日 中国 北京市
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2016年04月01日 中国 温州市
中国破产法论坛: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审判工作专题研讨会2014年11月01日 中国 北京市
第六届中国破产法论坛2013年11月30日 中国 北京市
中国破产法论坛---2013年专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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